上海东方证券金钱处分有限公司
对于辅导直销平台投资者实时完善、更新身份贵府信
息的公告
为进一步落实《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反洗钱法》、《证券期货投资者
安妥性处分方针》、《金融机构反洗钱章程》、《非住户金融账户涉
税信息守法侦查处分方针》、《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
料及走动记载保存处分方针》等法律限定及监管章程,上海东方证券
金钱处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提请广宽投资者实时完善、
更新身份贵府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,具体事项如下:
一、本公司网上直销(包括本公司网站、APP、微信公众办事号
及指定且授权的电子走动平台,下同)个东说念主投资者,需上传本东说念主最新
有用身份证件像片;本公司柜台直销个东说念主投资者,需实时提交最新的
有用身份证件复印件。针对尚未上传有用身份证件像片与身份证落伍
的直销个东说念主投资者,将不可提交认购、申购、退换、新增如期定额投
资接洽等走动苦求。
二、本公司机构投资者,需实时提交可证明照章树立省略照章开
展接洽、社会活动的有用身份证明文献以及法定代表东说念主、考究东说念主、授
权办理业务东说念主员、控股鼓动(或本体限度东说念主)和受益通盘东说念主等有用身
份证件的贵府。对于身份证明文献或身份证件落伍、失效或未实时提
供的机构投资者,将不可提交认购、申购、赎回、转托管、退换、新
增如期定额投资接洽等走动苦求。
三、本公司将抓续开展投资者客户守法侦查使命。个东说念主投资者需
要集合并核实的身份信息包括:姓名、性别、国籍、做事、居住地址
省略使命单元地址、辩论电话、有用身份证件省略身份证明文献的种
类、号码和证件有用期等。机构投资者需要集合并核实的身份信息包
括:称呼、住所、接洽鸿沟、可证明照章树立省略照章开展接洽、社
会活动的身份证明文献的称呼、号码和有用期限;法定代表东说念主、考究
东说念主、授权办理业务东说念主员、控股鼓动(或本体限度东说念主)和受益通盘东说念主的
姓名、身份证件的种类、号码、有用期限等;存在代理关系的,需同
时提供代理东说念主的姓名(或称呼)、辩论时势,有用身份证件(或身份
证明文献)的种类、号码、有用期限以及关联授权请托文献。
四、请投资者实时完善、更新身份信息贵府。投资者未能按时提
供贵府或提供贵府不合乎条目的,本公司将对其聘用辅导、收尾或中
止办理业务等顺序;投资者断绝合营本公司进行身份识别使命的,本
公司有权说明法律限定和监管条目断绝与其新建设业务关系或拒绝
已有业务关系。
五、说明《非住户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守法侦查处分方针》的条目,
请投资者在税收住户国(地区)、住户国(地区)征税东说念主识笔名等相
关信息变化之日起三旬日内见告本公司,以合营本公司完成非住户金
融账户涉税信息守法侦查使命。
投资者可走访本公司官网(www.dfham.com)查询或拨打本公司
客户办事热线(400-920-0808)接洽联系确定。
特此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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